標準檢驗局為確保消費大眾權益,採購市面上常見且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牛仔褲、成衣、內衣褲等,進行可遷移性螢光物質、游離甲醛、耐摩擦及耐洗染色堅牢度試驗,同時檢查其標示,發現採樣的17件牛仔褲耐洗染污未達3級標準,若與淺色衣物混合洗滌,易污染其他衣服。


標準檢驗局公佈這次試驗共購樣牛仔褲17件、成衣20件、內衣褲20件的檢查結果,相關的試驗依相關國家標準試驗,標示則依「服飾標示基準」檢查;其中牛仔褲染色堅牢度未達3級標準者有耐洗試驗之染污計17件、耐摩擦5件,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者有6件(其中1件標示成分與實際成分不符合),至於20件內衣褲試樣都是白色,試驗結果均未含可遷移性螢光物質。


局長陳介山表示,耐洗染污未達3級標準者,在洗滌過程中容易污染其他衣物,耐摩擦未達3級標準,在穿著過程容易摩擦污染其他淺色衣物,呼籲廠商加強染料固色以維消費者權益,也希望消費者採購衣物及洗滌維護時,要多加注意。


他說,為避免洗滌過程中污染其他衣服,不同顏色者請分開洗滌,尤其牛仔褲不可與淺色者併洗。白色內衣褲因與身體整天接觸,購買時盡量避免淨白者;通常製造商可能會添加螢光劑以增白。


牛仔褲及成衣(含平口褲),纖維成分若含棉量大時,為了防縮或防縐製造商可能會添加甲醛,消費者購買時請先聞一聞是否有魚腥味。


新衣服穿著前務必先清洗後再穿(為避免過敏源—甲醛、柔軟劑、等)。內褲購買時請注意鬆緊帶之緊密程度(鬆緊帶最容易老化)。洗滌時如要避免縫線外露或縫線收線不良,建議正面朝外洗滌,惟若外表含有飾物或飾片時則宜反面洗滌。


成衣縫合密度必須達12針/吋以上為宜,且縫合布面必須平整,條子、格子必須要對稱。注意標示(如產地、尺寸、成分、洗滌方式及要求等)。


 


※轉載自新聞電子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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