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說是誤會,但我覺得這只是一個藉口


也許連你自己都忘了你曾經回過那麼一封信給我


並沒有人用你的帳號跟我在線上聊過天


自從收到你回信的那天起,我就不再和你有聯絡了


 


那天是2006.10.30,已經整整一年多了


久到我都快要忘記你這個人了,是真的想忘記你


我不懂,為什麼單純的學長、學妹


會變成現在這種讓人尷尬的局面?是誰錯了?


 


用你帳號聊天的,是你的女朋友吧


你跟我道歉的同時,還是很維護她的....


"我事後才知道,其實她也沒有錯"


那麼,我可以大聲地說,"認識你是我的錯"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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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je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