燒燙傷為常見的意外傷害之一,無論症狀輕到紅腫疼痛或水泡形成,或重到全層皮膚壞死都有可能,成大醫院外科部主治醫師陳琮琳建議,迅速找尋較低溫的水源,愈早去溫效果愈佳,超過一小時的燒燙傷的傷口,不可再冷卻,以免造成更深的傷口。


燒燙傷後的緊急處理,一般人可能會知道沖、脫、泡、蓋、送5字訣。這個已宣導19年歷史的口號,會因發生的不同地點、不同季節會有不同的解讀空間,不少民眾有自己經歷過的經驗,導致坊間有很多「撇步」來處理此等傷害。


陳琮琳表示,所謂意外即涵義不可預期,然而一旦受此高溫燒燙傷,能有效且適當的急救,絕對可減輕燒燙傷的嚴重度。


他也進一步說明,沖和泡皆從水旁,意涵含水的液體,而最常使用的往往是自來水,但最近室外溫度在台北高達37-38℃,在南台灣亦達33-34℃,在此環境下自來水要用來冷卻體表受熱皮膚的冷卻效果,勢必不是好的選擇,若使用冰水或冰塊來冷卻傷口,確實會讓體表熱源快速去溫及減少疼痛的效果。


至於使用冰水或冰塊敷在燒燙傷傷口上,原則上對於居家生活等不小心的意外而產生小面積的傷口,因傷者神智清楚、生命徵象穩定,使用冰水或冰塊較少會造成凍瘡的後遺症,倒是使用時機,因需找尋冰水或冰塊而拖延冷卻黃金時間或超過1小時以上再冷卻而導致傷口血流量不足,如此二次傷害反而較多。


最近1、2個月,天氣炎熱,民眾也跟著穿著清涼簡便,陳琮琳醫師表示,在門診有許多小腿燙傷病患,其或為摩托車排氣管燙傷,或為拜拜時燃燒金、銀紙燙傷,或為盛金、銀紙容器燙傷。


這種在戶外的意外傷害事件,若欲使用自來水來冷卻傷口,應考量在此高溫下水溫亦可能偏高,而導致冷卻效果不良,此若欲尋找較低溫的水源時,應考量愈早去溫效果愈佳,超過一小時的燒燙傷傷口即不可再冷卻,以免造成更深的傷口。


 


※轉載自奇摩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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