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署最近核准了國內第一個適用於青少年的減重藥物「羅氏鮮」,但用藥規定相當嚴格,12至18歲青少年身體質量比(BMI值)超過標準值,在使用飲食控制及增加運動量六個月以上都無法有效降低體重時,才可使用。


三軍總醫院社區醫學部主治醫師祝年豐指出,今年11月以前,國內肥胖青少年沒有官方核准的減重藥物,門診時,還是遇到不少家長焦急地詢問,是否有藥物可讓孩子使用。他提醒,減重藥物只是肥胖青少年想減重的選項之一,醫師不鼓勵一開始就投藥,最好是BMI值超過30,且血脂、血糖及尿酸偏高,並在醫師的指示下,才能服用這項藥物。


美國食品藥物檢驗局(FDA)於2004年核准全世界第一個適用於青少年的減肥藥物「羅氏鮮」,今年初藥廠向衛生署提出新適應症申請,衛生署在11月1日正式通過審議。


不過,礙於青少年仍處於發育階段,必須更加注意用藥安全,因此,針對青少年的適應症範圍非常嚴格。新適應症規定,12歲至18歲的青少年BMI值超過標準值(30 ,使用飲食控制及增加運動量等方式超過六個月,但體重仍無法下降時,才能服用減重藥物,且治療時間最長只限一年。


另外,在治療過程中,醫師必須觀察青少年體內維生素濃度,並在治療期間每天服用綜合維生素,預防青春期可能發生維生素缺乏現象,綜合維生素最好在服用減肥藥物兩小時後或睡前服用。


 


※轉載自奇摩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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