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來不是只有我一個人這樣覺得
不然我真會以為我跟別人不同咧~~
既然這麼多朋友認同我就夠了
有些人哪!!就是那麼愛作秀,也罷!
老是愛往自己臉上貼金,噁不噁心?
喜歡就是喜歡,不喜歡就是不喜歡
強求有個屁用?想抓也抓不住啊

有些話看在我眼裡,根本就只能用好笑來形容
也多了許多的自以為是的判斷
那些結論也太讓人噴飯了,別一副很了解我一樣
沒有人會在一開始還不熟的狀態下
就一直滔滔不絕的說自己的看法及建議
開導啊~也別把話說得那麼好聽
更別想要拉同情票來顯得自己多偉大
推卸責任,跟劉俊英有什麼兩樣呢?

我並不想傷害,但事實上已經造成傷害了
如果沒有想過又怎麼會去做?
事後用再多的話也圓不了這個過錯
不想再有交集的唯一辦法就是徹底斷絕
這是我一貫的作風,這樣有什麼錯呢?
一來一往只會更沒完沒了
在有嚴重衝突之前先隔絕一道牆
這是降低彼此傷害最好的辦法
惱羞成怒竟然變成是最後的結果啊!
而黑名單又豈是別人看得見的?
又怎麼知道我沒將商業廣告列為黑名單呢?
不知道事實請別任意下定論吧!

是不是沒被人如此對待過反而無法接受呢?
看開點吧!網路世界何其大?再去找別的對象呀
又何必執著在我這小小人物身上?算了吧!!
傷害已經造成,再怎麼彌補也無法將傷害抹平
已受損的名譽,又該如何補救?
既然決定將文章拿掉,又何必再補上一篇?
內容修修改改,又冷不防從背後捅了我一刀
自始至終,終究還是替自己找藉口呀
自私的人類,何時才能夠真正省悟呢!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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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je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